关于召开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通知
政协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
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富单位:
经县政协十届十六次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县委同意,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至2月3日(会期两天半,不含报到日)召开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委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员
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二、特邀人员
(一)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在职处级干部。(由领导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反馈)
(二)县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反馈)
(三)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领导。(由领导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反馈)
(四)驻富部队、武警部队领导。(由领导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反馈)
(五)部分退休老领导。(由领导退休前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反馈)
(六)富宁驮娘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领导。(由领导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反馈)
(七)住富十二届州政协委员。(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通知)
三、全程列席人员
(一)领导班子中无十届县政协委员的县委工作部门及县委直属机构1位领导。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三)不是十届县政协委员的县政协机关委室副主任。
(四)领导班子中无十届县政协委员的政协参加单位负责人。
(五)领导班子中无十届县政协委员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直属机构1位领导。
(六)领导班子中无十届县政协委员的省、州驻富单位1位领导。
(七)领导班子中无十届县政协委员的部分学校1位领导。(由县教体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反馈)
(八)领导班子中无十届县政协委员的部分企业单位1位领导。
四、列席开幕式、协商发言大会、闭幕式人员
(一)各乡(镇)党委书记。
(二)县委工作部门及县委直属机构主要领导。
(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专委、工委主要领导。
(四)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政府直属机构主要领导。
(五)省、州驻富单位主要领导。
五、会议报名
(一)请特邀人员所在单位办公室通知相关领导并统一填写《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特邀人员参会情况反馈表》,于1月26日17:00前报送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电话:6122465、6126162(兼传真),邮箱:740407542@qq.com。
(二)请各乡(镇)通知住乡(镇)的十届县政协委员并统一填写《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住乡(镇)政协委员参会情况反馈表》,于1月26日17:00前报送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电话:6122465、6126162(兼传真),邮箱:740407542@qq.com。
(三)请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通知所联系界别委员并统一填写《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联系界别委员参会情况反馈表》,于1月26日17:00前报送县政协办公室。
(四)请各有关单位通知落实列席人员按时参会。全程列席人员填写《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程列席人员参会情况反馈表》;列席开幕式、协商发言大会、闭幕式人员填写《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列席开幕式、协商发言大会、闭幕式人员参会情况反馈表》。并于1月26日17:00前报送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电话:6122465、6126162(兼传真),邮箱:740407542@qq.com。
六、会议报到
(一)报到时间:2021年1月31日14:30至18:00。
(二)报到地点:县政协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
七、会前有关安排
召集人会议。时间:2021年1月31日19:30,地点:县政协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各组召集人、联络员、会风会纪监督员、会务员,各临时党支部书记。(具体人员详见附件7,由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通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参加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出席人员、特邀人员、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一律要开展核酸检测,请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特邀人员、县城列席人员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08:00—12:00到县疾控中心进行采样,县城出席人员、工作人员于2021年1月28日上午08:00—12:00到新华镇卫生院进行采样;请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乡(镇)出席、列席人员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08:00—12:00到住地乡(镇)卫生院进行采样。所有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未能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的,过后自行开展,并于会议报到时提交核酸检测报告。既参加富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又参加政协富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人员,只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九、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所有出、列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除参加全国、全省、全州性会议,经批准出国(境)或陪同省级、州级部门领导调研,生病住院3种情况外,一律不得请假。因上述情况和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将书面请假条传真至县政协办公室,报县政协领导审批。会议将对参会人员的请假、缺席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同时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及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备案。
(二)请开幕式、闭幕式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着正装参加会议。
(三)住富宁城区的十二届州政协委员、十届县政协委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报到,领取会议材料和相关证件。
(四)住乡(镇)的十届县政协委员由各乡(镇)负责通知并反馈参会名单,统一组织前往报到地点报到统一领取会议资料和相关证件。
(五)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需出示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要求,县城区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七)请各参会人员注意行车和人身安全。
(八)请县融媒体中心安排记者(工作人员)参会作报道。
政协富宁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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